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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方5省区坐拥全国近四成耕地
当下,黑龙江、内蒙古、河南、吉林、新疆这5个省区的耕地面积总和,已接近全国耕地面积的40%。
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2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。该报告显示,依据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结果,全国耕地面积达到了19.29亿亩。其中,黑龙江、内蒙古、河南、吉林、新疆的耕地面积均突破了1亿亩。
报告还指出,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时相比,2023年末全国耕地总量增加了1120.4万亩。从布局变化方面来看,多年来一直持续的耕地“南减北增”态势,如今已转变为“南北双增”。秦岭淮河以南地区的耕地实现了净增加,增加量为210.5万亩。通过对耕地布局进行优化,落实了党中央提出的主产区、主销区、产销平衡区要共同端稳饭碗、共同扛起责任的要求。南方省份稳妥且有序地恢复了一部分流失的优质耕地,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北方省份在水资源和生态方面的压力,也遏制了“北粮南运”加剧的势头。
从坡度变化情况来看,初步呈现出园林地“上山”、耕地“下山”的趋势。全国坡度25度以上的坡耕地(不含梯田)净减少了132.19万亩,而2度以下的耕地净增加了714.7万亩。
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推动与支持下,目前我国的耕地保护法律体系正逐步健全。对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订,首次明确了耕地利用的优先顺序,增加了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、草地、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法律规定;颁布实施了黑土地保护法、粮食安全保障法,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法,以此保障“吃得放心”;并且正在加快推进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的立法进程。
不过,报告也提到,目前我国耕地的空间分布格局仍有待进一步优化。北方地区相对缺水,过度耕种给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。
与此同时,全国仍存在4800余万亩25度以上的坡耕地(不含梯田),还有相当一部分耕地处于河道、湖区、林区、牧区、自然保护区范围内,或者受到沙化、荒漠化、石漠化的严重影响,难以或不适宜长期稳定利用。在未来一段时间内,位于上述区域的部分耕地还需要逐步进行调整或退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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